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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有优先权的承包人只能在建筑物因装修装饰而增加价值的范围内优先受偿”。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七条也明确规定:“装饰装修工程具备折价或者拍卖条件,装饰装修工程的承包人请求工程价款就该装饰装修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的行使范围是否包括装饰装修工程?最高人民法院给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装修装饰工程款是否享有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的优先受偿权的函复》也指出,“装修装饰工程属于建设工程,可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关于优先受偿权的规定,但装修装饰工程的发包人不是该建筑的所有权人或者承包人与该建筑物...
3.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的行使范围是否包括装饰装修工程 问: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的行使范围是否包括装饰装修工程? 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的行使范围包括装饰装修工程。首先,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二款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二款均规定,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
我们倾向认为,前述第一种观点更合理。肯定受让人享有优先受偿权,也有利于建设工程债权的流转。虽然债权受让人享有优先受偿权与承包人和建筑工人的利益看似无直接关系,但承包人在债权转让中获得的对价亦可用于结算建筑工人的工资,建设工程债权的流转能够间接促进承包人和建筑工人加速获偿。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审判实务问答(一)2.建设工程债权转让后,受让人是否享有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问:建设工程债权转让后,受让人是否享有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答:对建设工程债权转让后,受让人是否享有优先受偿权这一问题,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建设工程债权转让后,受让人也应享有优先受偿权。建...
案涉事实说明,甲公司与乙公司间就工程结算问题,先后经历了施工企业通过《工程结算书》报价、业主方委托第三方对部分工程进行审价、会商后双方对部分已完工程结算款达成共识、对未结算工程部分进行继续协商等步骤。首先,虽然甲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其在《施工合同》约定时间内对乙公司报送的《工程结算书》予以答复,但是一方面,乙公司报送后并未...
答:乙公司的请求不应予以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承包人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该条款的适用有严格条件:一是合同通用条款...
发包人未在约定时间对承包人报送的竣工结算文件提出异议,但是双方对部分工程造价进行了确认,能否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 问:甲公司(发包人)与乙公司(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约定:“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应在60日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如发包人在上述期限内对结算报告...
在一审阶段单纯“变更诉讼请求金额数据”(如把 1 000 万元改为 1 200 万元,但未提出新事实、新证据)——不属于法院必须重新指定举证期限的情形,被告可以当庭提出异议并要求给予合理答辩/举证时间,但是否准许由法院裁量;多数法院认为此类“量的调整”未实质加重被告负担,可不再给举证期 。如果金额变更同时伴随“新事实、...
实务提示 先查规范位阶:只有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才触发第153条;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只能作为“公序良俗”判断的辅助(《合同编解释》第17条)。 再查规范目的:若条文表述为“不得……”“应当……”,但未规定“无效”后果,需结合立法说明、监管机关意见判断。 最后做后果测试:假设认定无效,是否反而让违约方获利、守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