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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2015年4月,事益公司(甲方)与付某(乙方)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协议第一条“协议签订的前置条件”第6项约定:甲方融资后,该项目总体投资额1亿元。项目投资和建设期间的经营费用超过1亿元时,追加部分由甲方负责,乙方不追加投资。第二条“乙方投资及收益计算”第1项约定:乙方投资1300万元,按照甲乙双方约定的...
最高法:不具有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特征,而是约定无论经营、亏损均按标准计算并享有固定收益,认定为“名为投资、实为借贷”。【裁判要旨】当事人之间签订的《投资合作协议》并不具有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投资合作特征,而是约定一方出资后,无论公司经营情况如何,是否亏损,均按标准计算并享有固定投资收益。应认定双方之...
李鹰律师参加四川省律师协会2025年第一次专业委员会主任联席会议。2025年4月28日,四川省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主任联席会在省律协召开。省律协秘书长付仲、副会长王坤林、监事长助理游杰出席会议。省律协专业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发委”)主任班子、21个专业委员会主任与秘书长共计55人参加会议;会议由专发委...
相应的,在被告提供了相应证据的情况下,由于原告对双方之间存在其所主张的借款关系负有举证责任,因而原告应当进一步针对被告主张提供其他证据以证明其主张。在原告不能提供更充分的证据证明其主张的情况下,对于法官来说,即面临对原告所主张的借款事实是否存在不能确定的问题,此时的结果责任仍应归于原告,由原告对此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
《最高人民法院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编著,人民法院出版社2021年2月出版)原告作为主张双方之间民间借贷关系存在的一方,虽然没有能够提交借款合同作为直接证据,但提交了款项实际支付的相应证据,即应当认为其对与被告之间存在借贷关系的事实完成了初步举证。此时,被告如果提出双方之间款项支付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12月23日第二次修正) 第2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
转账凭证的附言中虽然标明了款项用途,但仅是当事人单方备注,不能证明其与对方存在借贷合意。在对方提供证据证明其与当事人存在其他债权债务关系时,当事人仍应当就借贷关系的成立负有证明义务。当事人未能进一步举证证明系借贷关系,原判决对其上诉请求不予支持并无不当。
最高法:转账凭证附言中标明“借款”用途时,借贷关系的举证责任分配(法条+案例+意见)。根据本文所载的2个案例、2条规定和1条意见,可得出如下结论:1. 当事人虽然在转账凭证的附言中标明了款项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垫付款”),因其仅是当事人单方备注,所以不能仅凭该备注证明与对方存在借贷合意。2. 当事人提供转...
第九章 附则 第七十七条 本法所称民营经济组织,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由中国公民控股或者实际控制的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以及前述组织控股或者实际控制的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 民营经济组织涉及外商投资的,同时适用外商投资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第七十八条 本法自2025年5月20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2025年4月30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办理案件应当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遵守法律关于追诉期限的规定;生产经营活动未违反刑法规定的,不以犯罪论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依法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