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面,就亲历性而言,立法听证远不如司法庭审。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原被告双方会提交大量的商业材料,法官可以当面了解产业发展情况,充分听取双方律师及专家辅助人的意见,由此作出的判决更吻合产业发展。尤其是,我国有互联网法院却并没有互联网立法的独立机构,互联网法院法官的亲历性优势明显,法官比立法者对互联网产业的理解更加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