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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约定以第三方支付款项为付款前提条款效力问题的批复》(该批复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以下简称“《批复》”),明确规定大型企业和中小企业之间以第三方支付款项作为付款条件的约定(即“背靠背”条款)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发布的“保护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 促进各经营主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享有优先认缴新增资本权利的规定,八一农场认为金泥公司增资时侵犯其股东权益,依法应享有诉讼权利。八一农场在提起股东会决议无效之诉的同时,又请求确认该股东会决议增资对应的股东权益归其所有,两个诉讼请求虽然是相互矛盾的,但八一农场提起的两个诉,诉讼要素齐全,均符合《中...
本院再审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股东会决议存在无效因素时,股东可以请求认定股东会决议无效,八一农场作为金泥公司的股东,享有请求认定公司股东会决议无效的诉权,其起诉请求确认金泥公司股东决议无效及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受理条件,应依法受理。
预备合并之诉目的在于预先提出备位请求以防范主位请求不被支持的风险。 比如在非金钱债务未能履行引发的纠纷中,如果仅仅起诉对方要求继续履行,一旦出现客观履行不能的情况,主张继续履行的诉请极可能得不到支持。因此,可以尝试以预备合并之诉的方式起诉主张:1判令被告继续履行合同;2、如被告已无法交付标的物或存在其他履行不能的情形,...
最高法:第一项诉讼请求不能成立的情况下对第二项诉讼请求予以审理并作出裁判,系适用预备合并之诉,符合诉讼便利和经济的原则,不能驳回。在一个诉讼中提出存在关联关系但又互相排斥、不能并存的主位诉求、备位诉求,可以有效防范主位诉求不被支持需另寻他法解决纠纷的风险。预备合并之诉,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原告在一个诉讼程序中同时提出两个...
四、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登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法办〔2012〕62号) 明确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仅作形式审查,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的,由申请人承担法律责任。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17条 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予登记,不承担实质审查责任。 结论:最高法院在类似案件...
对公民: 出借身份证风险极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如罚款)或民事连带责任(如公司债务)。 身份证被盗用后,立即报警+挂失是关键证据,否则难以证明无过错。 对行政机关: 完善登记审查机制,对明显虚假材料(如跨省签名、地址矛盾)应主动排查,避免程序瑕疵。 对法院: 严格区分“形式审查”与“实质过错”,平衡行政效率与公民权利保...
过错推定原则 若公民自愿出借身份证或未尽保管义务,推定其对登记知情或存在过错,法院一般不支持撤销登记。 例外:能证明身份证被盗用且无过错(如及时挂失、报警),登记机关未尽审查义务的,可撤销登记。 行政机关审查义务边界 登记机关仅负形式审查义务(材料齐全、形式合法),不要求鉴别签名真伪或实质真实性。 例外:若材料存在明显...
最高法裁判规则:身份证被他人使用,以行政登记程序中的签字并非其本人书写仅是“挂名”登记为由主张撤销登记行为的,人民法院是否支持。案情简介 王某身份证被他人用于注册公司,且登记材料中存在明显伪造签名和虚假地址,行政机关未核实。 裁判要点 登记机关未履行必要的形式审查义务(如签名肉眼可见不一致、地址明显虚假),构成程序违...
任何诉讼均有因证据不足、诉讼策略不当或者法律理解错误等原因而败诉的风险,不能苛求当事人在提起诉讼之初就要确保该诉讼最终的胜诉结果,也不能简单以维权诉讼的不利结果推定诉讼具有恶意。在认定恶意诉讼时要秉持审慎与谦抑的原则,否则不仅可能不利于充分保护民事权利,亦增添整个社会民商事活动的不确定性。当事人诉讼能力有强有弱,在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