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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鹰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2025-06-10 14:32:12- 3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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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鹰律师
”依据该规定,在发包人、转包人、实际施工人三者并存时,实际施工人可依上述规定,突破合同相对性,直接要求发包人在特定范围内承担支付责任。本案中,涉诉工程由深圳华某管理公司发包给某国际公司,两个月后,某国际公司转包给四川太某工程公司。
2025-06-10 14:30:46- 5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