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鹰
律师

【第31期】四川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四起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典型案例 为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为实干者负责,保护干事创业积极性,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现将4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成都市某市直机关三级调研员王某某诬告陷害他人问题 2020年11月,王某某在住家小区因他人车辆挡道发生纠纷,后到当地派出所接受调解。2021年5月至2022年1月,王某某因不满调解结果,意图报复主持调解的民警,遂捏造该民警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其本人及父母进行威胁的问题,匿名向相关部门举报,致使办案民警多次受到询问、提交说明材料,严重干扰办案民警正常工作、生活。经查,王某某反映问题不属实。2023年2月,纪检监察机关认定王某某存在恶意举报、有意陷害以及其他违反工作纪律等问题,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

2026-10-02 21: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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