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自己告自己”的变种:假设乘客受伤,如果是驾驶员的责任,乘客会向驾驶员索赔。如果交强险赔乘客,就等于保险公司替驾驶员赔了钱,而驾驶员往往就是车主(被保险人)。这相当于保险公司赔付了被保险人自己的损失,构成了变相的“自己告自己”,违反了保险的基本原理。防止“内鬼”骗保:如果乘客能轻易通过交强险获赔,那么车主和乘客串通伪造事故、骗取保险金的道德风险将急剧上升,因为两者是熟人关系,极易串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