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鹰
律师

真因疫情封控、确实开不了会、街道认可、只做临时应急托管 → 有一定合理性; 疫情早结束仍不换届、不表决,社区出“一直不能开会”证明让某物业长期收费 → 程序瑕疵甚至无效,可攻; 证明内容本身造假(日期、封控令、会议记录、业主签字均没有) → 不仅民事可撤销,还可投诉社区、甚至报案。郴州中院(2025)湘10民终1909号摘要里,上诉人就主张小区并非客观原因未换届、一直未召开业主大会,社区代签四份物业合同、未达表决比例、服务差不公示公共收益;该类“社区代签+未业主大会”事实是重要审查点(该摘要来源非官方法院库,仅作案号检索方向)。

2026-10-01 10:43:03
3W+
暂无评论,快来回复一条吧!
0/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