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原告还是被告,咨询委托律师时,总会问:“我这个案子能不能赢?”都想赢,在心情上可以理解,但是法律上绝对不能承诺案件结果。这是由律师的角色做决定的!律师的职责是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这是律师工作的原则出发点,这也就决定了律师只是接受委托,在依据事实、证据、法律前提下,提出对委托人有利的点,以尽力达到维护委托人合法权权益的目的!因此,律师不写判决,也决定不了案件的判决结果,任何对案件结果的承诺都是对委托人的不负责任,也是对司法的亵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