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收到双方提交的《离婚案件财产申报表》后交由对 方发表意见,如有异议,须在收到《离婚案件财产申报表》 后五日内向法院提交书面异议,法院收到后,将书面异议交 由对方在指定期限内补充申报,原则上,补充申报次数不超 过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