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鹰
律师
学院职称评审工作每年开展 1 次,一般在每年 9 月开展。 第十条 学院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离”制度,职称评审结果是专业技术人才聘用、考核、晋升等的重要依据。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建立健全学院职称工作组织体系。在学院党委领导下,学院职称工作组织体系由学院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以及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和职称评审专家库等构成。 (一)学院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简称“职改领导小组”)经党委会议批准成立,由学院领导和政治部分管领导、教务处、科研所、系(部)主要负责人组成,学院党委书记任组长,院长任副组长。
2026-09-10 18: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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