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鹰
律师

人社局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程序合法。综上,一审判决如下:驳回家属的诉讼请求。提起上诉:休息时间是工作时间的延续且休息室属于工作岗位的合理延伸家属上诉主张,于某在公司处休息的时间不到一小时,应看作是工作时间的延续;且工作岗位是用人单位能够对其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管理的区域以及自然延伸的合理区域,应认定为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人社局与公司答辩主张于某突发疾病时系休息时间及休息室,不属于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

2026-09-05 21:5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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