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鹰
律师

在公司休息室午休时突发心梗身亡,算不算工伤?高院再审改判了!于某系山东某公司职工。2020年3月13日上午下班后,于某在公司休息室休息时,感觉身体不舒服,后被送医救治,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死亡原因为急性心肌梗死。家属向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人社局经调查核实后,认为于某受到的伤害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之规定,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家属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争议焦点】在公司休息室休息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死亡,是否属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应否视同工伤。

2026-09-05 21:5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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