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鹰
律师

被告:“败诉即错保”,错误!最高法:明知条件未成就仍然起诉并保全,直至二审结束才解除保全的,构成侵权,应当赔偿!再审申请人某甲公司(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与被申请人某乙公司(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某保险公司常州中心支公司(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因申请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一案,不服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25)苏民终853号民事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某甲公司申请再审:1. 原判决认定某甲公司存在“保全过错”错误。

2026-09-03 21:2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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