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将第五条改为第八条,第一款修改为:“律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三)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四)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五)品行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