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鹰
律师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害人林某某的陈述有证人证言、微信聊天记录、现场的安全套、被害人膝盖的淤青等证据印证,应予采信。在案证据足以证实魏某某试图采用暴力手段强奸被害人,其行为构成强奸罪。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于2022年3月21 日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26-08-28 08:5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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