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鹰
律师

张某不服,经申请行政复议被维持后诉至法院。庭审中,市场监管部门述称已对涉事餐馆作出行政处罚。一审法院判决驳回张某的诉讼请求。张某仍不服,主张其食用蛇类是为了固定证据,上诉至广铁中院。 公民依法有权举报售卖野生动物经营者,但并不以举报人主动购买、食用野生动物为必要前提。张某明知其购买、食用的是野生蛇类且事前有所准备,其事后主动举报涉事餐馆销售野生动物违法行为并非其违法食用野生动物的免责事由,本案不存在法定不予行政处罚及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据此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26-08-28 08:4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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