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日后,张某向市场监管部门邮寄投诉举报材料,称其于2024年3月20日在某餐馆用餐时选购一份眼镜蛇,其认为餐馆非法销售野生动物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故要求退赔款项并查处餐馆违法行为。同年4月8日,市场监管部门对张某涉嫌食用野生动物案决定予以立案。经鉴定,涉案野生动物制作的食品来源于蛇类动物。7月4日,市场监管部门向张某作出被诉《行政处罚决定书》,以张某食用蛇类野生动物行为违反了《广州市禁止滥食野生动物条例》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为由,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