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担保责任: 李某甲、某丁公司、某戊公司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东某公司对19200万元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关于利息: 判决债务人按年利率24%支付各项借款的利息。一审判决结果: 支持债权人大部分诉讼请求,债务人需偿还本金及利息合计约5.9亿元。二审观点最高人民法院二审认为:关于债务确认: 债务人通过《债权债务转让协议》承接债务时未提异议,应受其承诺约束。仅凭案外人之间的转账凭证,不足以证明与本案19200万元借款的关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