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申请受理后利息停止计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本案债务人的破产清算申请于2021年9月30日被法院裁定受理,故所有借款利息应自此日停止计算。股权让与担保与保证责任的区分: 当事人约定以股权过户作为担保方式的,应认定为股权让与担保,而非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人履行股权过户义务后,其担保责任即告履行完毕,债权人不得再依据借款合同中的“保证人”身份主张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