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不服二审裁定,向最高法院申请再审。最高法院作出(2023)最高法民申x号民事裁定,提审本案。A公司的申请再审的主要理由为:第一,C银行已将基于联建合同对B公司享有的交付、过户案涉房屋的合同债权转让给D公司,二审裁定认定联建合同全部权利未转让,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第二,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即使《财产抵偿协议》中关于房屋抵偿贷款的约定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其中关于分配案涉房屋的意思表示也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