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鹰
律师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解决民事诉讼“送达难”若干问题的意见(川高法〔2017]283号)1.【确保送达程序的正当性】人民法院送达民事诉讼文书应当坚持程序正当性,并注重提高效率,依法有效平衡当事人程序权利保障与遏制程序权利濫用之间的关系。要确保当事人充分了解送达地址确认制度的基本内容、运行程序以及相应法律后果,促使当事人依法履行诉讼义务。

2026-07-28 14:19:37
1W+
暂无评论,快来回复一条吧!
0/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