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某辩称,1.郭某主张1,000元系王某与其协商的三间平房租赁费,价格细节由其二人谈妥,程某仅负责代王某协商。2.将价值1,000多元的物品存放于郭某小库房,系与王某约定,若次年工程继续则续租库房,否则由郭某变卖物品,后工程未重启,物品未及时处理。3.原审判决已经执行完毕,郭某的再审属恶意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