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略“请求权基础竞合”与“选择性” 错误:认为一个事实只能对应一个请求权基础,或在竞合时(如违约与侵权竞合)不知如何选择与处理。 正解:同一事实可能同时满足多个请求权的构成要件。此时,应逐一分析每个可能的基础,并注意其法律效果(如诉讼时效、赔偿范围)可能不同。当事人可选择其一主张,法官需释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