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异议:如果对方对解除有异议,任何一方都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但这并不影响通知送达时合同已解除的状态,除非司法机关最终认定解除不成立。 核心要点:约定条件成就 → 解除权产生 → 发出解除通知 → 通知送达对方 → 合同解除生效。 所以,您的理解基本正确,但生效的准确时点是“通知到达对方时”,而非“发出通知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