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鹰
律师

是的,但关键在于“通知到达”。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因此,在股权转让合同中,如果约定的解除条件已经成就,解除权人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该通知在送达对方时即产生合同解除的法律效力,而无需对方同意。 简要说明与操作提示: 法律依据:解除权属于形成权,通知是行使该权利的单方意思表示,通知到达即生效。 通知形式:为确保效力,建议采用书面形式(如快递、邮件等可留存凭证的方式)发送通知,并明确说明解除事由(即合同约定的具体解除条件已成就)。

2026-03-19 07:3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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