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鹰
律师

记者:“住宅规模较小”在实务中如何界定? 王利明:国家层面未作统一量化标准,授权地方根据实际情况细化。例如,《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明确,“住宅规模较小”一般指总建筑面积不超过五万平方米;《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指引则结合户数(如少于200户)与面积双重标准予以认定。各地具体适用均须以省级或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为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2026-03-04 21: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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