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鹰
律师

工程价款结算的证据采信原则对于存在明显瑕疵、内容与在先确认文件冲突且关键签字方不予认可的结算文件,法院不予采信具有合理性。结算应优先依据双方无争议的工程量及经有效确认的单价进行。

2026-03-04 17:3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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