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合同类型。《批复》中指向的合同关系为“建设工程施工、采购货物或者服务”,《支付条例》中指向“采购货物、工程、服务”,用词虽有细微差异,但都提及了两种法律关系,一是施工,二是采购,并未扩展到全部合同关系中。这一限定反映出司法实践在强化中小企业权益保护的同时,亦注重维护市场交易的灵活性与合理性,并未对背靠背条款的效力作出全面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