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鹰
律师

循环贸易走票 钢材同日“A→B→C→A”,无货物流,仅开票。 → 三份销售合同(阳)均无效;隐藏借贷或虚开目的,若违反金融管制或发票管理制度,亦无效;发票进项转出、追缴税款。 虚假增资 股东A→B→C→A,同日等额划转,验资后抽回。 → 增资协议(阳)无效;隐藏“虚假出资”目的,违反资本真实原则,亦无效;债权人可要求各股东在虚假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2025-12-26 08:37:52
5W+
暂无评论,快来回复一条吧!
0/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