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鹰
律师
3层构成要件(一步都不能少) (一)主观层——“通谋虚伪” 双方对“表示内容不产生法律效果”有明确合意,常见证据: ① 微信/邮件:“走个形式”“不过账”“用于备案”; ② 同期签订“阴阳两份”合同; ③ 资金同日等额回流。 (二)表示层——“外观完整” 合同文本、签字盖章、发票、物流单、银行流水齐全,足以通过第三方形式审查;否则直接适用《民法典》第153条(违反强制性规定),无需引用本条。 (三)结果层——“表示与真意分离” 双方均不希望外观合同发生履行效力,而是另有一套隐藏安排(代持、走账、避税、规避限购等)。
2025-12-26 08:3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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