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鹰
律师

一、4个核心词的法律定义 恶意:明知或应知行为会损害他人利益,仍积极追求或放任结果发生;排除“重大过失”。 串通:双方或多方意思联络,表现为“通谋”或“默契”,不要求书面,可为推定。 国家、集体、第三人: ‑ 国家利益——同第(一)项,指国家整体安全、公序及重大社会公共利益; ‑ 集体利益——法律上已罕用,现阶段多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镇集体企业”的独立产权; ‑ 第三人利益——任何合同当事人之外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包括合同当事人的母公司、子公司、债权人。

2025-12-26 08: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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