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鹰
律师

二、3 个层次的递进式构成要件 (一)手段层次——“欺诈”或“胁迫”二选一 只需具备其一即可,不要求同时满足。 (二)结果层次——“损害国家利益” 必须造成具体、现实的损害,而非抽象危险。常见典型: 1. 造成国家税收重大流失; 2. 导致国家管制的战略资源、外汇、文物非法外流; 3. 使国家金融监管、反垄断、环保、安全等公法秩序被架空。 注意:若仅损害对方当事人利益或国有企业商业利益,而未触及上述“国家层面”公共利益,只能走可撤销合同(《民法典》第148、150 条),不能径直认定无效。

2025-12-26 08: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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