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现行法律尚未对仲裁机构应遵循何种处理原则作出明确规定,绝大部分仲裁机构也没有在其仲裁规则中明确刑民交叉的处理机制,加之《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未明确界定涉及刑事犯罪是否应当成为仲裁裁决撤销的独立事由,导致涉刑仲裁裁决是否应被撤销成为司法审查的难点,由此也给仲裁机构5的实务操作带来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