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鹰
律师

公司增资后,没有实际缴纳,后又减资到最初的注册实际缴纳的资本,减资过程中没有通知债权人,是否构成抽逃出资?股东是否承担责任?聚焦于公司资本运作中一个非常具体的场景:增资后未实缴,接着减资到原水平,且减资程序有瑕疵,问这是否构成抽逃出资以及股东责任。这需要结合公司法原理和之前案例的裁判逻辑来分析。正在处理实际案件中类似的法律定性问题。深层需求不仅是了解结论,更希望掌握法院的裁判要旨和论证逻辑,以便评估风险或构建诉讼策略。从引用之前案例细节来看,对“形式减资”和“实质减资”的区分已有概念,现在需要将这一原理应用到更复杂的情景中。

2025-11-17 07: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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