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鹰
律师

第二种观点认为“背靠背支付条款”属于民事法律行为附期限。当事人对已经存在的确须履行的债务,约定当未来的某一不确定事实发生时履行,此类约定形式上看是有关履行条件的约定,但就其本质而言则是有关履行期限的约定,只不过约定是不确定的履行期限。“背靠背支付条款”是对付款义务的履行期限约定不明,合同权利人可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请求对方履行付款义务。 此种观点全盘否定了“背靠背支付条款”约定的约束力。

2025-10-21 18:5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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