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是的。即使公共空间部分没有独立的产权登记或权属证明,只要其符合法律规定的“业主共有部分”的特征,就应当认定为属于全体业主共同共有。 一、 法律依据:以功能规划为核心,而非以登记为前提 认定物业权属的核心依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以及相关的物业管理法规。这些法律明确了区分所有建筑物的产权结构,即专有部分和共有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