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鹰
律师

莫里尔法案》(Morrill Act,1862)的核心内容是:联邦政府按每名国会议员 3 万英亩公共土地的标准向各州“赠地”(land-grant),各州出售这些土地所得资金必须用于建立或资助至少一所“讲授农业和工艺知识”的新型学院。 这些依靠“赠地”资金建立、以农工技术教育为主、面向平民大众的学院,就被统称为 “赠地学院”(land-grant colleges)。 因此,法案的直接产物就是各州普遍设立的 “赠地学院”,而非独立学院、社区学院或文理学院。

2025-08-13 20:3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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