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学习分为接受学习和发现学习的心理学家是 A. 奥苏伯尔 B. 加涅 C. 布卢姆 D. 詹姆斯 A奥苏伯尔(David P. Ausubel)在其有意义言语学习理论中,明确按照“学习材料的呈现方式”把学习区分为: • 接受学习(reception learning):把知识以定论的形式直接呈现给学习者; • 发现学习(discovery learning):让学习者通过独立探究、发现结论。 这一分类最早且最系统地由奥苏伯尔提出,并与“机械—有意义”这一维度并列,成为教育心理学中的经典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