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鹰
律师
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被告是县级人民政府,行政诉讼是否一律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被告是县级人民政府,行政诉讼是否一律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被告为县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案件,原则上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但存在以下例外情形: 一、一般原则: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项,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包括县级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这一规定旨在避免地方政府对基层法院审理可能产生的干预,确保审判公正性。 适用范围包括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征收决定等行政行为,但需注意被告资格的确定应以“谁行为、谁被告”为原则。例如,若行政行为实际由县级政府的职能部门实施,则应以该职能部门为被告,可能由基层法院管辖。
2025-08-07 22:5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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