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依据:穿透代位的权力来源。债权代位权并非自然权利,而是法律为保全债权特别创设的法定权能。其核心依据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35条。 该条明确规定,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从权利,影响债权人到期债权实现时,债权人得以自身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即次债务人)的权利(专属债务人自身的权利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