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鹰
律师

诸位是否曾面临这样的困境:债务人明明对第三方享有到期债权,却怠于追索,而其对您的债务却无力清偿?当常规追索手段失灵,债权人的利益是否只能付诸东流?答案是否定的。《民法典》赋予债权人的代位权,正是穿透债务链条、直击责任财产的一柄法律利剑。债权代位权诉讼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相对人的权利,影响到债权人的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了保全自己的债权,以自己的名义代替债务人向相对人提起的诉讼。以下是关于债权代位权诉讼的详细介绍:

2025-07-07 06:2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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