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鹰
律师

基于上述理由,最高法作出再审判决,判定胡某生等6名董事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胡某生等6名董事不服这一再审结果,向最高检申请监督。谁来催缴出资?催缴不力又该如何担责? 对于胡某生等人的“不服”并不难理解。“在现代公司法理论上,股东是委托人,而董事、经理是受托人,世界各国公司法都赋予了股东选举和罢免董事的权利,以此来监督和制约董事的权力。在这种构造下,要求作为被监督者的董事去监督作为监督者的股东,让‘下级’去监督‘上级’,未免有点‘强人所难’,其效果可想而知。”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讲师邹学庚曾就本案专门写过分析文章。

2025-07-06 17: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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