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签名在民法上的性质 (一)签名的定义与表现形式 签名是指个人或法人在文书上亲笔书写自己的名字,以示对文书内容的确认和同意。签名作为意思表示的一种形式,在民法领域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它可以是完整的姓名,也可以是简化的姓名、别名、艺名等,只要能够准确反映签名人的身份和意愿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