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鹰
律师

(2)典型案例的示范作用 最高法院通过 (2018) 最高法民终 790 号等判决,明确 “改变土地用途损害公共利益” 的裁判逻辑,为地方法院提供示范,引导其关注实质损害,摆脱形式标签束缚。 (3)利益衡量的动态平衡 在个案审理中,需动态权衡公共利益保护与市场交易稳定。金融借款合同中,若违反贷款审批程序但资金合理使用,法院可能认定合同有效以维护金融秩序;而环境保护协议里,未履行环评手续且项目已造成生态损害,法院应判决合同无效,制裁违法行为。

2025-06-22 19:3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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