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平衡交易安全与公共利益 现代合同法注重交易安全与信赖利益保护。若因轻微程序瑕疵或可补救违规,如未办理备案手续、未按时提交报告,就直接否定合同效力,易使违约方获益,破坏市场诚信。在合作开发房地产纠纷中,当一方未完成土地变性手续,但项目已建成且符合规划时,法院需综合考量公共利益与合同目的实现可能,寻求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