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鹰
律师
(2020)浙民终1543号 裁判要旨:担保人未核实资金来源,法院认定其“应知”主合同风险,构成过失,判担20%责任。 关键逻辑:担保人未尽合理注意义务即具可归责性。
2025-06-22 19:10:28
1W+
分享
微博
Qzone
微信
QQ
暂无评论,快来回复一条吧!
0
/2000
添加表情
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