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 60日从首封法院取得处置权(如评估、拍卖启动)起算,而非单纯查封日。 轮候债权人需证明首封法院“消极执行”,并通过协商或上级协调取得处置权。 关键法律依据为法释〔2016〕6号,操作上需结合具体案件进展灵活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