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鹰
律师

例如建设工程合同司法解释起草人、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冯小光在《回顾与展望——写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颁布实施三周年之际》一文中,指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第26条第2款的立法目的主要在于解决由农民工组成的实际施工人在与其有合同关系的相对人,因下落不明、破产、资信状况恶化等原因导致其缺乏支付能力,实际施工人又投诉无门的情况下,为实际施工入主张工程价款提供的特殊救济途径,即准许实际施工人突破合同相对性,提起以发包人、施工总承包人为被告的诉讼。因此,起诉的条件是违法分包人下落不明、破产、资信状况恶化等原因导致其缺乏支付能力。”

2025-06-10 14:4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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