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鹰
律师

最高院首次明确:企业法人不适用普通参与分配规则,应依优先权及查封顺序清偿!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无证据显示其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权或符合破产条件,执行分配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55条的规定按优先权、查封顺序清偿,而非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零六条、第五百零八条的普通参与分配规则。

2025-06-10 13:5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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